南通:高级技师能领生活津贴7.2万,购房补贴15万
发布时间:2022-09-27 16:35:11 人气: 作者:小编
各区委人才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和市委人才办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本着“简化程序、规范管理、高质服务”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二)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
(一)申请人才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从南通行政区域外首次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
(二)申请人才必须在首次来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相应学历和学位的。
(三)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才按规定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申领生活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申领购房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五)实行先购房后申请。
四、申报管理
(一)申报流程及周期
1.自主申请。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
2.审核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后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人员名单在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网公示。
3.待遇拨付。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申报生活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③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④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申报购房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③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④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⑤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⑥《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有关管理事项
1.关于首次来通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通时间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缴纳社保的时间。
2.生活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市区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予发放生活津贴。
③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购房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一次申报审核发放,跟踪管理”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购房补贴的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之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关于购房时间,必须是人才首次来通之后。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③关于房屋产权,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④关于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⑤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6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18万元;夫妻一方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3万元。
⑥每名人才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⑦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⑧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在通工作不满5年的,离通时需全额退回。
4.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才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人才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5.关于有关政策衔接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要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如下:
按照《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第二条之规定,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津补贴政策的人才须在市区工业企业就业或创办工业企业。
①人才必须在首次来通之前,已在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方面取得相应资质(具体要求同本细则第三条之第二款)。
②工业企业资质由市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③高层次人才的社保由所在工业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
④创办工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五、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细则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知晓诚信缺失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申领手续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并全额退还相关费用。
二、本人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已经开通,并已进行资金往来操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或提供开户行等具体信息不准确,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所在企业作为鉴证方,对人才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且不配合退回工作的,鉴证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单位、个人各执一份,报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
承诺人(本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本人手机号码:
鉴证企业(签章):
企业代表(签字):单位联系方式:
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开户行(具体到某某支行):
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卡号:
年 月 日
1.什么是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政策,其内容标准是什么?
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人才新政《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政策分为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通俗讲就是“2、3”“15、30”两类两种标准。
2.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是多少?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在首次来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来通时间指的首次在南通市区缴纳社保的时间,申领本政策的首次来通时间必须是2019年7月1日及以后。
5.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在人才层次有何要求?
人才层次满足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三高”类别的其中一种即可。
6.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其所在企业性质有哪些规定?
首次来通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性质须是工业企业;2021年起新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性质拓宽到除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外的企业。
7.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在引进方式上有要求吗?
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必须在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保。
8.如何申报高层次人才津补贴?
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
目前设计的是人才本人申报,为便于人才申报,市人社局制定了申报服务指南,“申报服务指南”于2021年8月11日在南通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或点击人社局官网首页左侧最上方“小窗口”,另外在“南通人社”微信公众号8月18日也发布相关的服务指南。
9.人才是南通人,毕业后回通工作是否也可以对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进行申报?
只要符合条件,无论是南通本地还是市外的人才均可申请。目前,对人才户籍没有限制也没有要求。
10.今年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吗?
不可以。补贴对象为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来我市区企业就职的。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11.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进行申报吗?
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才必须是在首次来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在双证齐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12.生活津贴是如何受理审核的?
(1)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2)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3)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4)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5)在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网公示;(6)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3.目前,生活津贴多久发放一次?
目前是一年集中审核发放一次,预计在年底有结果,并按程序拨付生活津贴。
14.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是直接打到本人银行卡吗?
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本人自行申报,按期发放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为确保补贴拨付成功,人才申报后需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并处于正常状态。
15.已经申请过生活津贴的还需要再申请吗?
生活津贴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如果高层次人才在市区同一单位就业,生活津贴只需要申请一次,后续由平台审核数据,按程序办理。
16.如果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还可以享受生活津贴吗?
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7.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购房时间有没有要求?
在购房时间上,必须是人才首次来通之后。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18.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产权有哪些规定?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19.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对其性质有要求吗?
在房屋性质上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20.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必须是首套房吗?
不限定,目前,细则没有对首套作出限定,主要对申请时限、产权所有、购房时间、房屋性质等方面作出明确性规定。
21.人才是2021年2月来市区就职的,是否可以先买房再进行购房补贴申请,还是需要两年社保交满后才可以购房?
先购房后申请,人才在2021年2月后即可购买房子,在社保缴纳满2年后进行申请。
22.人才2021年新引进的,已在市区企业工作参保,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一定要在工作单位所在的区购买吗?
人才所购买的房子在市区范围内即可,即崇川、通州、海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
23.人才是博士研究生,配偶是研究生,均是2021年1月1号以后来通市区企业就业的,社保均缴纳两年后可申领多少钱的购房补贴?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一方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3万元。
24.人才已获市江海英才计划的购房补贴,能否再申请市区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25.工业企业的是如何界定的?
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执行,工业企业执行的是大范畴的定义,比如,制造业、科技型企业是符合要求的;而房地产、金融、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餐饮零售等企业是不在政策范围内。至于工业企业的界定,是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的。